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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視而不見是變相的殺害,我不要做兇手。
  Never again.

  那隻瘦骨嶙峋、全身有嚴重皮膚病的公狗,我已經注意很久了,每次帶嘟嘟去散步就一定會看見他,第一次看見他,搖搖晃晃的走在馬路上,感覺好像是因為瘦到走不動了,也或許因為他哪裡受了傷。他走兩步就停下來搔癢,走走又停停,好像無法克制全身上下的跳蚤在啃蝕他而搔著癢。真的很心痛,很心痛,當下一陣鼻酸,很想過去和他玩,但是帶著嘟嘟又怕被傳染皮膚病、怕嘟嘟對他叫,可是當他看到嘟嘟走過,很興奮的想和她玩,我趕緊快步走開,但他還是跟著,竟然完全不怕生,幸好後來他看我不理他,也就走掉了。他是一隻在別人眼中很醜的那種虎斑狗,全身上下都是皮膚病感覺也很髒,大概是不會有人想接近,甚至看他不爽還會踹他吧,不過我看他不怕生,應該也沒有被欺負,我相信他原來的樣子一定很可愛,因為他的眼睛很漂亮呢!
  之後,每天帶嘟嘟去散步就一定會看到他,一直想帶食物給他吃,但是每次都忘記,哈,我竟然會把這種事情給忘了,真是沒良心。曾經還有一次,看見他在排便,連上個廁所他似乎也無法正常上,不知道是不是膀胱出了問題?總之看了我十分心痛,但是啊沒良心的我,每次都只能眼睜睜看著他,卻什麼也做不到,連帶飼料這件簡單的事,我都沒認真放在心上(要不然怎麼老是忘記?),還敢說我有多愛狗。後來終於記得要帶飼料了,結果那一天,他卻不見了,第二天、第三天,他真的不見了,媽說他一定是被捕狗大隊給抓走了。
  所以我總是只能一次又一次的後悔,後悔我沒有幫助這隻狗、那隻狗,還有好多好多,我每次都只能用同一種理由來填補歉疚:家裡有了嘟嘟不能再養別的狗了。明明就還有別的方法的!餵他們一頓飯、替他們找個家,我卻還在擔心會耽誤到自己的讀書時間!以前那個會在學校偷偷養狗的我不見了,換成了現在這個無情又冷血、只會空口說白話的羅亞琪,老是找藉口說自己年紀太小力量太薄做不了什麼,但,上屆高三的學姊不就做到了?她們可以義不容辭的補貼一萬元醫藥費、可以走上街頭發起募款,難道是我做不到嗎?不是!是我根本不想做吧!真的真的討厭自己,再也不想這樣了,但是我又再次讓這種事情發生了,虎斑狗不見了,他說不定,就被新聞上那個月殺五百隻狗的可惡香肉店給抓去了,而我,只能每天每天期盼他回來,卻每天每天帶著絲毫沒減少的飼料回家。
  但是,老天爺又給了我一次機會,今天出門前,我告訴自己:如果今天他還是沒出現,我從明天開始就不會再帶一個沒狗可餵的飼料出門了。但是,在平時他出現的那個地方,我看見他了,我趕緊上前去,他還是那樣不怕生的搖著尾巴走來,我把飼料打開放在他面前,他聞了聞卻沒有吃,所以我就把飼料放在那,等他想吃自然會吃。後來他原本想跟著我,但是我趕快走掉了,以免我捨不下。
  回家後,我決心要救助這隻可憐的狗,不要再讓上天給我的機會白白消逝了,我得把握機會。所以我上網查了很多有認養功能的網站,以前總是怕送到收容所,會得不到完善的照顧,台灣有一大堆收容所是在虐狗、甚至殺狗的,要不然最後也得安樂死,就和屠宰場沒有兩樣,這也是我之所以不敢幫助流浪狗的原因,但是如果是認養,就比較有保障,而且事實上,除了那些沒用的收容所外,還是有很多民間的團體是真正在做事的,如果把狗狗交給他們,我才能放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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